交屋後辦理事項

一、遷移戶口

(一) 申請人應備證件(證明文件須繳驗正本)

  1. 遷出地戶口名簿正本
  2. 國民身分證正本
  3. 申請人印章
  4. 未成年人遷徙
  5. 父母雙方共同監護者:如由父或母單方申請,應附繳他方之同意書。
  6. B. 父母雙方已簽立協議由單方監護者:可由監護一方單獨申請。

(二) 遷入單獨立戶者應憑下列證件之一辦理:

  1. 遷入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所有房屋或無償借住他人房屋者,憑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之房屋「完稅」稅單或最近六個月內之買賣契約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所有權之證明文件辦理。
  2. 遷入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所租賃之房屋者,除提憑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租賃契約書外,如提憑未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租賃契約書者,應同時檢附出租人之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房屋「完稅」稅單或最近六個月內買賣契約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所有權之證明文件辦理。如個案情形特殊,租賃契約書仍應繳驗正本外,出租人所有權之證明文件得以經房屋所有權人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之影本代替。
  3. 提憑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所繳納最近六個月內之水電費或瓦斯費收據辦理。
  4. 有居住之事實而無法提出上列證明文件者,得經警勤區佐警或戶政事務所人員查實後辦理。

(三) 辦理步驟

  1. 填具委託書
  2. 處理期限:1小時
  3. 承辦單位:遷入地戶政事務所
  4. 受理方式:櫃台直接受理
  5. 申請方式:親自到場辦理或委託
  6. 辦理機關:可至 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www.ris.gov.tw/ 查詢
  7. 備註欄:
  8. A. 遷入住址須有門牌編釘登記。
  9. 辦理本項登記,需換發新式國民身分證,其處理期限及所需證件另請依請領(初、補、換)國民

身分證之相關規定辦理。

、水、電、瓦斯及電信等辦理

(一)自來水申請辦法:台北市

自來水公司過戶更名由建設公司於交屋後統一辦理

  1. 申請方式
  2. 可利用電話變更:電話申請時請告知水號或用水地址,並提供申請人姓名、

身分證號碼、電話、通訊地址等資料。

  1. 現場辦理:收據遺失、人到即可補單。
  2. 申請人應備證件
  3. 過戶申請書。
  4. 一般用戶請攜帶水費單據或提供水號或地址。
  5. 一般用戶請攜帶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營業用戶請攜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

文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1. 辦理機關

可至台北自來水事業處、為民服務白皮書 聯絡管道http://www.twd.gov.tw/ 查詢。

(二) 自來水申請辦法:台北縣

  1. 申請方式
  2. 可利用電話申辦或網路線上申請

限以(前)用戶無舊欠水費可電話申請用水人名義變更,惟經變更後如前用戶於六個月內提出異議時,本公司得取消後用戶之過戶。 電話申請時請告知水

號或用水地址,並提供申請人姓名、身分證號碼、電話、通訊地址等資料俾為代填申請書。 申請人電話申辦資料如有疑義或不明,經本公司聯繫補正資

料,請配合提供補正;不願提供者不予受理。

  1. 現場辦理

2.申請人應備証件

  1. 前後用戶印章,共同申請之。
  2. 繳付前用戶用水期中應繳各項費用收據。
  3. 無法取得前用戶印章者得由後用戶單獨申請過戶,但應承擔前用戶之一切應負義務,後用戶不願承擔時,得依新裝方式辦理;惟前用戶如於六個月內

提出異議時,本公司得取消後用戶之過戶。

  1. 辦理機關

台灣省自來水公司、用戶服務http://www.water.gov.tw/04service/ser_e_all.asp 查詢

(二)電力公司過戶更名(變更用電戶名),由建設公司於交屋後統一辦理

  1. 申請方式:親自或委託到場辦理、全程式網路申辦
  2. 申辦手續
  3. 請攜帶所需文件至 台灣電力公司客服中心或各營業分處 櫃檯辦理,

或檢附申請書(請蓋妥印章或簽名)及相關證件正本辦理。

  1. 網路線上申辦: 請直接至台灣電力公司網站,依據申辦網頁內容填具資料。
  2. 申請人應備證件
  3. 過戶申請書
  4. 電費單據
  5.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
  6. 辦理機關

台灣電力公司、服務據點http://www.taipower.com.tw/index.htm 查詢

(三)瓦斯錶申請安裝

可社區管理中心辦理本項服務

1.申請方式:瓦斯錶申請安裝

準備入住前一週,以電話方式通知瓦斯公司裝錶。

2.辦理機關

中華民國公用瓦斯事業協會﹒會員公司http://www.rocga.org.tw/member.htm 查詢

(四)郵件轉投新址

  1. 地點:原投遞局(即舊宅領取掛號信的郵局)
  2. 說明
  3. 遷居新址可填寫「郵件改投、改寄申請書」,郵局即會提供您兩個月改投、投寄服務,逾期仍

照舊地址投遞。

  1. 申請書可向郵局營業窗口索取,或至郵局網站→下載專區→郵件投遞下載。
  2. 附記:

申請改投或改寄之有效期間,自申請之日起以2個月為限,逾期仍照郵件封面所書地址投遞。

同一地址改投或改寄同一新地址者,其申請以1次為限。

(五)中華電信市內電話申請新裝機或移機

  1. 辦理機關:

可至 中華電信﹒網路e櫃檯 http://123.cht.com.tw/ 查詢

或至 中華電信﹒服務據點 http://www.cht.com.tw/ServiceCat.php?Page=ServiceCenter&CatID=265 查詢

三、室內裝修注意事項

室內裝修(潢)的目的不外是使室內空間更美感或更實用,更不可疏忽了「安全性」的必要考量,只一昧注重

美觀而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或失於有效的監督裝潢廠商之施工而造成漏水……等後遺症,徒增困擾及無

謂的損失,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災損,僅將常見的疏失摘述如後,提請您在裝潢時加以注意

(一) 安全方面

  1. 電力系統
  2. 室內增加配線時,應請合格電匠重新核計電力負載,避免電力超載。
  3. 室內天花板配電力線時,要求廠商套上PVC管以防老鼠咬破造成可能之災害。
  4. 開關箱面蓋裝潢時請勿遮蓋,須保持開啟之功能,以利檢修。
  5. 安全系統
  6. 每戶大門已裝置磁簧感應器,裝潢時應避免移動,有移動時務請連同對講機之線路重新與管理中心檢視其功能之完整性。
  7. 廚房瓦斯偵測器之設置及其位置,皆有其安全保護距離限制,裝潢時不得任意廢除,若需移位

時,應請教原來廠商為宜

  1. 室內之火警感知器和公共廣播系統不得拆除或任意移位。
  2. 室內隔間牆若須移動時,請以輕質隔間材料施工,避免用紅磚隔間,以符合原大樓結構設計特

性,避免地震發生時之可能災害。

(二) 防漏方面:

  1. 地坪之排水落水頭儘量不要敲打更換或移位,非不得已須敲開更換時,務請重新做好「防水處理」。
  2. 一般室內地坪除浴廁地坪有作「防水處理」外,都不宜長時間積水,浴廁地坪敲改或馬桶、落水頭更換時,皆須再度做好『防水處理』。

(三) 防堵方面:

  1. 施工中避免讓『泥水』工作人員在收工時將剩餘水泥砂漿直接倒入排水管(槽)內,以免硬化後造成堵塞;若不得已須傾倒時,亦須要求施工人員將砂漿以水大量稀釋,並在落水口舖以濾網或不織布打開水龍頭以水流和著,稀釋的砂漿讓其排水,再將濾網上的砂粒以袋裝丟棄。
  2. 木屑粉或其它細少廢棄物不得掃入排水之落水頭。
  3. 施工中若排水管有利用外物暫時塞住時,回套落水頭時須檢查是否已取出。

(四) 工作陽台鋁格柵逃生口:

工作陽台若設置鋁格柵時,須留設有逃生功能之開口,裝設冷氣主機時請勿將其遮蔽,以維持逃生功能。

(五) 另可參考『台北市住宅室內裝修須知』及『室內裝修管理問與答』等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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